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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所欲之快穿小说介绍
随心所欲之快穿_快穿之随心所欲

随心所欲之快穿

双面美人鱼

小说主角: 林祖文 叶二娘 叶海花 原同光 陈安 林祖 陈福生 康静琦 薛金铃 玉叶

相关标签: 人生 近代现代 任务 富二代 军人 酷帅 年代 仙子 男主 青梅

最后更新:2023/5/27 20:42:25

最新章节:随心所欲之快穿最新章节 草芥命(二十) 2023-05-27

小说简介:天若下界之后,才知道原来世界真是乱七八糟的精彩呢。一世界:被遗弃心态已歪的假正人君子书生VS才下界刚知道吃喝拉撒如同智障小仙子(前唐初汉)二世界:家庭巨变无父无母军人VS啊原来改变其它人的人生挺容易一不小心玩死自己(八十年代)三世界:多金酷帅富二代VS资格老面嫩言听计从大女仆(近代现代)四…

内容摘要:天上天,天外天,九重宫阙。“天若,你速去吧,早去早回。”“是,月老爷爷!”小小仙女天若认真点头应是。天若本是月老座下一个帮月老系红线的小仙女,有日月老他老人家受邀去了王mǔ娘娘处不在,天蓬元帅想把自己跟嫦娥的红线牵上,她区区仙婢,在元帅面前法力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想拦没法拦。东窗事发,天篷元帅被罚得下了界,据说当了猪,她这个小仙女也没落着好,也要被罚。一想到自己要转生成一颗树,直到被天雷劈三次之后方可重返天庭,天若就跪在月老面前巴巴得掉眼泪,当树太难了,树连脚都没有,只有天生天养,还要受三次雷劈,她不想当一颗树!当然,她也不想像天篷元帅一样做猪。月老在天界地位特殊,人脉广人缘好,但天命不可违,事情既然发生了,就是小丫头命中应有这一劫,看着她可怜样,谁的孩子谁心疼,到底给他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最后寻了些其它仙老们跟玉帝求情,最后协商结果是,天若不用变成树受罚,但要去帮那些曾经下界历练的仙人们照顾他们凡世的儿女,完成九个便可以重返天界当她的小仙女。天若迫不及待的点头同意了。照顾孩子,总比当一颗树来的强吧。天外天第六层,他化自在天。罗伽跪下双手捧过一枚毫无光泽的魔蛋。“魔界之子万年下界投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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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所欲之快穿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通篇看下来我已经快要不认识毛绒绒这三个字了…起码出现不下一百次。
写这类型的可爱治愈文其实还蛮难的,考验作者对于可爱事物的描写,这篇文的作者很明显文笔还没到位。
女主是世间唯一大妖,却因为太久没入世而对常识一无所知,这我忍了,然而到完结也没觉得她有常识…现在很流行这种武力强大但是外表却精致清纯处事懵懂无知的女主吗?
两分,如果不介意同一个词重复过多可当饭后甜点看。
匿名书友
很不错的粮草,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一个现代各种小技能满级的大佬穿越战国辅佐秦皇的故事,如果秦皇学会了仁政治天下秦朝又会怎么样呢。作者从主角西归秦国开始写,读着像是跟着作者浏览了一遍战国的大好河山。这么一篇游记加入了作者的剧情和文笔,感觉像是看了一部趣味十足的历史剧,完全没有历史小说的那种枯燥感,作者各种小掌故诗词歌赋信手拈来,文科大佬啊。很喜欢这种洒脱随性的主角,十项全能你却不会觉得他苏,对各路历史人物能平等相待,一切剧情发展自然而然
匿名书友
耽美勿入
我就不爱看耽美,我就直女,真香
匿名书友
(耽美)看过前三十章,没追下去~
匿名书友
现代野外摄影师穿回战国末期,穿越地点远在伊朗,一路搅风搅雨带着老虎花花和猫头鹰陛下回大秦。陛下就是秦皇的小号哦!因为陛下喜欢上了喜爱自由的严江,从此开启两人互相驯服模式。在严江的帮助下,大秦百姓过上了新生活。
匿名书友
很难共情,很悬浮
匿名书友
我超超超喜欢这个作者大大!她的文都超美味!受是户外野生探险家,穿回六国时代从黑海附近一路向东回到中原,战斗力MAX,堪称人形对王武器。秦始皇通过猫头鹰小号夜夜相伴,成功达成自己攻略自己成就。唯一的遗憾就是更新少,期待国家宝藏体番外。
匿名书友
九州月下的文最好看还是《掌门压力真大》前半部分,她擅长写基建和脑洞种田,写不了后期,中期就会崩,感情戏尬的一批还写个几十章,剧情像流水账通篇,主角总是开挂要么大能转世要么身负凤凰血脉总是强到该世界顶级,这篇文的走向估计六十章左右就会崩。
全篇戳到我雷点,吊打贝爷的战地记者,男主成年秦始皇,还在边境种田。
匿名书友
也是新发掘的小幼苗,生存技能满点的野外摄影师回到过去,从波斯千里迢迢赶回家乡故土,还带着一个“猫头赢”。书下评论笑死
匿名书友
主角设定特别苏特别苏。这不是表面的设定,表面主角就是个探险能力强的记者而已,但实际上我觉得主角比贝尔还要强几个等次。主角一个人能穿越一万多公里,还会炼钢铁,而且肉眼可见的这只是主角的一小部分而已。相方就是秦始皇,我最喜欢的是秦始皇每天晚上会混穿猫头鹰这个情节。 补充:还是弃了。因为我觉得情节上很多地方都有些想当然了,主角简直就是叮当猫啊,想做什么马上就能做成,两千年的时间跨度根本就是小意思,假以时日秦朝就可以实现工业化了。而且里面的描写也不够古风,虽然理解主角和秦始皇之间的关系,但他们刚见面的时候主角还不知道对方就是他的猫头鹰啊,那时就已经很平等的相处了,这个很不封建主义吧。看完补充:实际上接受了这个设定,小说还是很好看的。就是有一点不喜欢,文中最后秦朝一直经历了两千多年吧,还有好多世家也是,就……我很不喜欢这种设定,属于我自己的雷点。而且我也不相信凭借蝴蝶效应,真能扇动翅膀到这种程度。封建王朝本身就有它的缺点,所以要通过改朝换代来一遍遍更替,王朝本身的自我更新能力是不强的,毕竟蛋糕已经分出去了。
匿名书友
首先本文耽美,CP估计是始皇帝,请不要误入。
男主是现代强人,穿越到始皇帝还没有亲政的时候,偏偏身在伊朗,可谓是地狱级难度,从伊朗杀回秦朝,一路血迹斑斑尸横遍野,留给后世无数传说。
目前在种田初期,主角在秦朝改进种子,造纸炼铁,熟练的扮演得道高人,现在接手扶苏的教育工作。
匿名书友
一般般。还有我想说秦始皇白天处理政务,晚上变成猫头鹰陪主角,24h连轴转,精神上不疲劳吗?
匿名书友
好看,喜欢男主穿越后千里迢迢过西域归故国的故事设定,没有详写,直接开篇就是左牵虎,右擎鹰,带着搜集的作物种子进陇西郡-干脆利落不啰嗦。
炼铁推广先进农耕造纸等套路虽老,不占篇幅,只是作为展现主角性格和政治目标理念的事件而已。各种技能点多到爆,但是不觉得苏过头,配上男主潇洒恣意喜欢到处浪的性格,挺带感的。cp是会晚上变成男主宠物猫头鹰的嬴政。
这种设定在晋江不算独特,但是作者发挥出来挺有趣的。
匿名书友
五星,穿越男主文。哈哈哈,秦始皇夜晚能变成猫头鹰。好萌。
匿名书友
《掌门压力很大》作者的新书,她之前的书只喜欢这一本,但这本也超棒啊。喜欢严江,喜欢花花,喜欢猫头鹰陛下,作者写出了一种很可爱的感觉,只可怜阿黄已经毫无存在感了。要看严谨的历史是没有的,但对我来说看着很舒服。
后劲不足,新鲜感过去后感觉有点模式化了
匿名书友
穿越战国末期,主角类似无敌流,种田文,但是萌宠才是这个文的内核,前期的猫头鹰陛下,老虎花花,宝马,后边的国宝,狗子。而且宫斗频发,花花陛下势不两立有你没他。
匿名书友
不看番外是仙草,加上番外是毒草,后世番外有毒。
特别是后世番外隐约透露的秦朝皇室万世一系,封建家族存续几千年的“现代社会”真是细思极恐。
所以主角穿越的意义是什么?让两千年前早该进历史垃圾堆的封建玩意到互联网诞生的时候还能作威作福?让中国保留大量封建残余,隐约变成一个大号印度、日本或泰国?
看了番外我真希望主角没有穿越,这样至少我们名义上还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算我求求你们了,搞点资本主义都行,这么封建真是太low了.jpg
匿名书友
穿越的杰克苏在秦朝大放异彩的故事。秦始皇的形象片面而幼稚,还恋爱脑,穿越者一味的苏却感受不到丝毫魅力。种田不像种田,争霸不像争霸,毒草。弃于88章。
匿名书友
这文换个角度就是:秦始皇成为变身文主角,白天人形当千古大帝,晚上猫头鹰玩家有萌宠,顺便追求猫头鹰的饲主的故事。
然而实际上,这是猫头赢在地表最强男主的(毛绒绒)后宫宫斗升级,还要解决各种冒出来的小妖精的故事(误)。

好吧,其实是无敌流,主角说武力可以单人击杀百人死士团,说学识简直就像哆啦A梦,什么情况都有解决办法,在那个时代行走大地,所向披靡。
匿名书友
腐文。这篇文章的金手指当然也很粗,剧透一下主角在文章设定里他在古代单兵战斗力可以说是一流了。但作者的描述很有意思,并不直接陈述主角武力值如何高强,而是描写他穿过常人难以穿越的艰难险阻从古伊朗回到中原(带回了棉花红薯等,又是个金手指),并且在战国七雄并立时四处游学,感受战国时的风土人情。他想在秦灭六国之前游历诸国见证历史,虽然主角的目标看起来很狂妄,但是他的每一步都是谨慎和能力并重,并不是盲目乱闯,在让人捏一把汗时又觉得他似乎确有实力。或许就是作者文笔好吧,主角以不同的方式进入和离开那些国家(六国中有碍于秦国压力不敢惹主角的,也有刺杀追杀主角的),一次次让人感觉惊险但又理所应当的逃脱,总能吸引人看得欲罢不能。
简介中有提到这篇文是种田文,因为主角提前几百年就穿越丝绸之路带回了优秀粮种,还精进了炼铁法。增强了秦国国力,大大缩短了秦灭六国的进程。(没错金手指就是这么强大)是很俗套的老梗,但在文章篇幅中,主角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基础民生,那种百姓欢欣的生活图景一步步展开,并不让人觉得主角的选择有错。秦国强盛,灭六国之势已不可避免,但多年征战徭役频发,民生多艰以至于统一后仍有余患,按照历史进程秦王死后立即爆动,再次民不聊生。通过文章中一些侧面描写,我似乎也明白历史上为何秦国一统天下时何等强大,却在几十年后就轻易覆灭。而主角从带回良种开始就为后文改变历史埋下伏笔。
再说此文秦王的人设,并不是傻白甜的单纯恋爱脑,一开始秦王也如历史描述暴躁多疑(并不是贬义词,古代人命轻贱,君王身在其位,“暴躁”和“多疑”似乎显得理所应当)。但因为此文特殊设定,秦王夜晚会变成一只枭鸟常伴主角左右,从最开始发现主角的神秘,进而想探寻更多秘密,到最后和主角日久生情。主角因对历史人物的崇拜,回到中原,在并不知秦王是枭鸟时和秦王斗智斗勇,随着剧情进展又和秦王惺惺相惜,感情进展比较顺畅。文章最后番外却有提到,秦王晚年因恐惧死亡也曾想施压主角逼他交出秘密,怀疑他有不死之法,但此处我不剧透。这个简单的小番外又让我感觉秦王的人设更加生动,因为人就是这样复杂的生物啊,一念成魔,一念成佛。那么让人唏嘘又感叹似乎就是如此。不过他们的感情还是毋庸置疑的。
作者还有个搞笑的脑洞,文中穿插着几个可爱的番外,小说中的现代也有《宝 藏》这档综艺,并且把荆轲刺秦王的剑,秦王的“王负剑”放在节目中展出,伴随着现代人的言语打趣,严肃的历史也活泼起来,再和小说中的“真实”历史对比,真的让人捧腹。
如上,此文虽也算俗套的穿越文,但是亮点颇多,文荒可撸,推荐给小伙伴们。